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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假設灰姑娘(辛蒂麗拉)因為和王子庂間的婚姻問題而來尋求治療師的協助。傳統的弗洛依德學派可能會探究灰姑娘性本能的壓抑以及她對父母所有而未解決的伊底帕斯感受。這類治療師或分析師就會從其自我(ego)與本我(Id)結構間的防衛以及衝突方面來分析灰姑娘的問題。 


  而一位以客體關係理論觀點來進行治療的治療師必然注意到灰姑娘所遭受到的是早期因 喪母所產生的心理剝奪。可能這樣的失落導致灰姑娘習於運用“分裂”這類的心理防衛機制 ,藉此她把某些女性理想化(譬如她那仙女般的教母)而視其他女性為“全壞”的(all bad )(如她的繼妹和繼母)。她理想化了王子,雖然只認識他很短的時間。一個建立在這麼扭 曲的內在自身及他者影像之上的婚姻,一旦她遲早必須要去面對把王子視為具有人性缺點的 真實人物時,勢必會產生問題。在客體關係理論中,課題應圍繞在灰姑娘自己的內在世界與 現實世界中的人及情境這中間的落差上。 

  如果是以自體心理學架構來進行治療工作的治療師或分析師則會注意到灰姑娘本身在治 療中的經驗,當該經驗呈現在對治療師產生的轉移關係中時。對該轉移關係的分析可能會披 露出她那需要強有力且理想化客體的那個匱乏自體(impoverished self)。灰姑娘的尋求該 一客體正反應出她的缺乏自我價值感以及她需要被這樣的一個理想化客體所肯定的需求,不 管是以仙女般的教母形式或是王子或是治療師的形式呈現。她需要和理想化的王子融合一起 以便能希望有正常健康的感覺。由於踫觸到她本身內在的空虛與憤怒感覺,灰姑娘要嘛就理 想化她的治療師要嘛就把治療師當作是她的繼母般看待。












這三種不同模式是從不同觀點對類似問題做探討。弗洛依德人格模式所探究的是人格結 構,該結構是如何併在一起。人格的各部分(“parts”)或各成份--即本我(id)、自我 和超我--都是些只存在於著作中有關人格的概念,和人們自身的經驗是遠離的。弗洛依德 以本能的用語來看發展,其最影響重大的是發展上的挑戰,亦即所謂的戀母情結危機( oedipal crisis)。心理障礙或疾患大部分來自人格各不同部分或不同結構之間的衝突,諸如 性本能與自我需求間的衝突上。 

  比之弗洛依德來講,客體關係理論與自體心理學所著重的是更早期的前戀母期( preoedipal)的發展。這些理論對精神疾患或精神病理通常是以發展上的中斷(arrest)而非 結構上的衝突來看待。發展上的中斷導致人格結構的未完成與未統合。簡言之,在這個人的 客體關係有了基本破損(damage)或其自體結構有了基本破損。這些觀點上的改變使得理論 應用到對有病人們的了解與說明上時乃產生理論上不同的一個強調點以及不同的用語。   所有精神分析理論都關注在解說過去如何影響現在以及病人內在世界如何歪曲並影響外 在經驗。但是各精神分析理論學派有著不同的著重及強調點乃產生心理治療的各不同取徑。 






9.自體心理學(Self Psychology)

  自體心理學指的是柯胡(Heinz Kohut)及其追隨者所做的工作。柯胡對客體關係的理 念及弗洛依德的概念作了一些改變。由於他在自戀性人格違常方面所做的工作,使他對自戀 (人格)方面所看到客體關係(理論)的某些面向乃有其不同的強調點。他改變了自戀人格 有關的古典看法,即以弗洛依德的觀點來看認為是正常人所歷經的一個階段,他則認為自戀 人格有其自身的各別發展,而它本身的病理形式則需要特別的治療。 

  自體心理學的一個重大課題是自體身上有關情緒投資(emotional investment)的本質 與種類。柯胡談論的是情緒投資,而弗洛依德則是欲力(力比多,libido)投資。弗洛依德 暗指自戀的人--即由於其將欲力投資在自己身上而以一種不健康方式“愛”自己的人-- 無法和他人形成關係而且因為他們無法和治療師建立關係因而無法加以治療。柯胡對自戀則 有不同了解,他相信自戀的人是可以有關係或有其客體關係的,但這關係是所謂的自戀性客 體關係。這意味該人和客體相處是把它當作自體的一部分或該客體對這自體起著一個非常重 要、攸關生死的功能。這類扭曲了的關係需要的是一種和精神官能症有所不同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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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 園 頭 溪 ㄟ    蜉蝣論壇

    客體關係與自體心理學:導論(第二版)

    麥克‧克萊爾(Michael St. Clair)著

    陳登義 醫師譯

    第一章 客體關係理論與自體心理學

      本章提供往後旅程上的一張“地圖”;它指點出讀者於本書中將踫到的各種景像之精華

    以及一些特殊且值得觀賞的地方。本章所要介紹的有下列幾個主題:客體關係與自體心理學

    、相關的名詞與概念、一些主要理論間的核心議題與重大差異以及闡釋這些議題所需的活生

    生個案例證。

    一、客體關係與自體心理學(Object Relations and the Psychology of the Self)

    客體關係即人際關係。“客體”(object)這個詞,最初是由弗洛依德所引用的一個技術性

    字眼,單純指的是可以去滿足某種需求(的東西)。比較廣義的講,則是指作為另一個人其

    感受或驅力的客體(對象)或標的物之重要關係人或事物。弗洛依德在討論本能驅力及有關

    早期母子(女)關係的背景脈絡時首次使用客體一詞。在和“關係”(relations)連在一起

    使用時,客體指的是人際關係並且認為過去關係(所留下)的內在殘餘(inner residues)會

    形塑個人在目前和其他人們之間的互動情形。

      精神分析總是在探究個人的過去到底是如何在影響目前的行為與關係。例如,精神分析

    尋求的是去探究治療中所發生的轉移關係;也就是說,個案到底是如何把他或她的過去關係

    轉移到目前和治療師之間的關係裡。精神分析也在傳統上要去研究關係議題,諸如在伊底帕

    斯期兒童和父母的關係。

      然而,在精神分析理論中某些學者也曾以很特別的方式去關注這個「關係」以及「過去

    關係」究竟是如何結構及形塑其人格。這些作者對關係以及人格的結構與發展所採取的途徑

    是和古典的弗洛依德人格模式不相同。粗略地講,那些遠離古典弗洛依德模式的人--這裡

    我並不是在講那些弗氏在世時和他分裂開來的人們,諸如卡爾榮格、艾德勒、朗克以及其他

    人--我們可以把他們劃分為客體關係理論家以及自體心理學理論家。這兩類理論家自認為

    是在精神分析的主流中,但他們卻相當大幅度地改變了主流。

      梅蘭尼‧克萊茵(Melanie Klein)生於維也納,但移居倫敦。在1930到1940年間,她和

    蘇格蘭愛丁堡的費爾邦(W.R.D.Fairbairn)彼此影響理念並出版著作而開始了客體關係理

    論的不同思潮。溫尼可(D.W.Winnicott),一位倫敦的小兒科醫師,他在從事小孩的精神

    醫療工作,出版了一些很個別而獨特的、原創性的且和其它精神分析著作不太相關的作品。

    瑪格麗‧馬勒(Margaret Mahler),出生於匈牙利,在維也納訓練,移民到紐約市,在那

    裡她和兒童的醫療工作從1950到1970年間蘊釀出許多富影響力的論文和書籍著作。在同一期

    間也是在紐約市工作和寫作的艾迪‧賈克森(Edith Jacobson),則是來自德國。歐托‧康

    伯格(Otto Kernberg)另一位維也納人,在智利接受醫學和精神醫學的訓練,然後到堪薩

    斯的梅寧格診療中心繼續其精神醫療方面的工作。他的書籍和論文是以前面所提過的理念為

    基礎而在1970年代開始陸續出現。海因茲‧柯胡(Heinz Kohut),在維也納出生,擁有無

    懈可擊的精神分析資歷,他在支加哥渡過其絕大部分的專業生涯。在1970年他專業生涯的最

    高顛峰,出版了自體心理學的相關書籍,激起精神分析學界的喧然大波從而改變精神分析的

    思潮。

      客體關係理論探究的是心理結構(指的是自體與他者,或客體之內在影像)的早期形成

    與分化,以及這些內在結構是如何於人際情境中呈現。這些理論家所著重的點是早期生命的

    種種會帶(給後)來持續影響力量的關係上;也就是說,在個人心靈裡面的一個殘餘物(re-

    sidues)或痕跡(remnant)。這些過去關係的殘餘物、這些內在客體關係,形成了個人的知

    覺感受(方式)以及和其他人的關係。個人不只是和一個實際的他者互動,還和一個內在他

    者互動,(這個內在他者是)一種心理再現(psychic representation),它可以是某個實際

    人物的一個扭曲版本。

      自體心理學家,主要是海因茲‧柯胡和他的追隨者,以不同於客體關係理論家或那些使

    用傳統弗洛依德模式人們的方式去探討自體及其結構。自體心理學家探索的是早期關係如何

    形成自體及自體的結構;他們更強調自體(self)重於自我(ego)或自體再現(self

    representations)或本能(instincts)。

      一個家喻戶曉的故事可充當作“個案研究”來闡釋利用這三種理論模式對同一位病人所

    採取的不同取徑(事實上,治療師進行的治療工作均大同小異,雖則在概念模式上有很大差

    異)。我們假設灰姑娘(辛蒂麗拉)因為和王子庂間的婚姻問題而來尋求治療師的協助。傳

    統的弗洛依德學派可能會探究灰姑娘性本能的壓抑以及她對父母所有而未解決的伊底帕斯感

    受。這類治療師或分析師就會從其自我(ego)與本我(Id)結構間的防衛以及衝突方面來

    分析灰姑娘的問題。

      而一位以客體關係理論觀點來進行治療的治療師必然注意到灰姑娘所遭受到的是早期因

    喪母所產生的心理剝奪。可能這樣的失落導致灰姑娘習於運用“分裂”這類的心理防衛機制

    ,藉此她把某些女性理想化(譬如她那仙女般的教母)而視其他女性為“全壞”的(all bad

    )(如她的繼妹和繼母)。她理想化了王子,雖然只認識他很短的時間。一個建立在這麼扭

    曲的內在自身及他者影像之上的婚姻,一旦她遲早必須要去面對把王子視為具有人性缺點的

    真實人物時,勢必會產生問題。在客體關係理論中,課題應圍繞在灰姑娘自己的內在世界與

    現實世界中的人及情境這中間的落差上。

      如果是以自體心理學架構來進行治療工作的治療師或分析師則會注意到灰姑娘本身在治

    療中的經驗,當該經驗呈現在對治療師產生的轉移關係中時。對該轉移關係的分析可能會披

    露出她那需要強有力且理想化客體的那個匱乏自體(impoverished self)。灰姑娘的尋求該

    一客體正反應出她的缺乏自我價值感以及她需要被這樣的一個理想化客體所肯定的需求,不

    管是以仙女般的教母形式或是王子或是治療師的形式呈現。她需要和理想化的王子融合一起

    以便能希望有正常健康的感覺。由於踫觸到她本身內在的空虛與憤怒感覺,灰姑娘要嘛就理

    想化她的治療師要嘛就把治療師當作是她的繼母般看待。

      這三種不同模式是從不同觀點對類似問題做探討。弗洛依德人格模式所探究的是人格結

    構,該結構是如何併在一起。人格的各部分(“parts”)或各成份--即本我(id)、自我

    和超我--都是些只存在於著作中有關人格的概念,和人們自身的經驗是遠離的。弗洛依德

    以本能的用語來看發展,其最影響重大的是發展上的挑戰,亦即所謂的戀母情結危機(

    oedipal crisis)。心理障礙或疾患大部分來自人格各不同部分或不同結構之間的衝突,諸如

    性本能與自我需求間的衝突上。

      比之弗洛依德來講,客體關係理論與自體心理學所著重的是更早期的前戀母期(

    preoedipal)的發展。這些理論對精神疾患或精神病理通常是以發展上的中斷(arrest)而非

    結構上的衝突來看待。發展上的中斷導致人格結構的未完成與未統合。簡言之,在這個人的

    客體關係有了基本破損(damage)或其自體結構有了基本破損。這些觀點上的改變使得理論

    應用到對有病人們的了解與說明上時乃產生理論上不同的一個強調點以及不同的用語。

      所有精神分析理論都關注在解說過去如何影響現在以及病人內在世界如何歪曲並影響外

    在經驗。但是各精神分析理論學派有著不同的著重及強調點乃產生心理治療的各不同取徑。

      例如,以一位和許多美麗女人結婚又離婚的著名且老練演員的個案來看。古典弗洛依德

    模式可能會用一個未解決戀母情結衝突或陷入性本能與自我和超我間衝突的用語來看待這樣

    的個案。

      客體關係理論家則會認為該演員內在世界可能充滿對養育女性的歪曲、理想化再現,而

    創造出一個實際上會干擾他和女性間關係的幻想世界。有了這些對自己及女性歪曲性再現,

    他可能非常感受到被這些暫時理想化女性所照顧的需求與渴望。他投射出他的幻想(

    phantasies)*認為每位女性都是來滿足他未被滿足的需求,結果他內在世界和外在現實世界

    的太太之間所帶來痛苦的偏差乃導致失望、多次離婚及新關係的產生。

      自體心理學的擁護者則可能強調個案的暴露慾與誇大性,他所尋求的是一個全能客體,

    在無意識的層面上,將賦予他其所缺乏的自我價值感。客體關係理論與自體心理學理論都是

    強調早期和內在客體(或自體客體**)間的關係。

      所有精神分析理論家和治療者都對人們的內在世界感興趣;然而,他們對內在世界的說

    法卻不同,以理論取向而強調其不同層面。讓我們再看一個對個人內在世界不同理解方式的

    例子。小紅帽(Little Red Riding Hood)的故事即是在呈現紅帽(Red Riding Hood)對

    她祖母的內在經驗。觀察者或許對祖母所帶來的困擾可有一些理由來加以理解,可能是因為

    女孩遲到的關係,小紅帽經驗到祖母被無法解釋地轉化成一隻帶有威脅性的動物--狼。在

    成人的現實世界中,此種轉化是不可能的,但是在小孩子的內在經驗世界中,這樣的扭曲很

    可能是因為面臨強烈的情緒使然。

      不同的精神分析理論模式對小孩行為的解說可能有其稍為不同的觀點。古典弗洛依德模

    式會強調早期、原始激情(passion)的存在。客體關係理論則可能探討小紅帽的自體再現與

    客體再現。自體心理學所採的取徑則又有所不同,它強調的是自體以及可能有關的自戀性暴

    怒(rage)。所有這些模式都叫做精神分析式,但是客體關係模式及自體模式可以有所不同

    。整體而言,這些模式或理論探討的是關係世界,包括過去和現在,以及早期與過去關係是

    如何影響現在的心理與社會功能。這些精神分析理論讓我們在臨床上能了解一個人的內在世

    界是如何能導致處於人與關係的現實世界中生活的種種困境。

    二、用語與概念(Terms and Concepts)

    客體關係與自體心理學的理論探討使用的是一種特定語言或一套特定用語俾提供結構

    使精神分析理論得以探討及加以運用。下節即討論並界定其中的某些關鍵用語。

    1.客體(Object)

      客體關係理論中所用的“客體”一詞是精神分析書寫上的一個技術用語,它指涉的並不

    是很非關人性的事物(inhuman thing),而比較是指欲望或行動所指向或針對(directed)

    的某人(soweone)。一個客體意指一與“主體”(subject)相關聯的東西。感覺及情感都

    有其客體;例如我愛我的孩子、我怕蛇、我很氣我的鄰居等。

      人類的驅力都有其客體做對象。飢餓驅力的客體是食物,而性驅力的客體則是某位具性

    吸引力的人。在本能驅力的背景脈絡下,弗洛依德論及嬰兒的客體最初是母親的乳房,然後

    是母親本人,最後才是那些能滿足嬰兒的其他人或事物。

    2.再現(Representation)

      “再現”這一詞指的是人如何具有(has)或佔有(possess)一個客體;也就是說,人

    在心理上是如何再現某一客體。

      所有書寫有關客體關係的人一般都會先區分兩個世界或兩個參考架構:即可觀察到客體

    的外在世界以及對客體具心理再現(mental representation)的那一個內在心理世界。外在

    世界指的是存在於社會環境即日常生活世界中可觀察客體的領域之謂。內在世界指的是主體

    對該外在世界的心理影像及心理再現;也就是說,主體是如何經驗及再現該外在世界(

    Boesky,1983;Sandler & Rosenblatt,1962)。

      一個觀察者可以描述一位正在照顧小孩中的母親,在此情況下該外在客體指的是該“真

    正”的人,母親。而“客體關係性”(object relatedness)則是指和這位可觀察人物的相涉

    (involvement)(Meissner,1980)。“內在客體”(internal object)指的是孩童對母親

    的心理影像或心理再現。此種內在經驗與再現對觀察者言是看不到的,且可能不是真實情境

    的一精確反映,但它的確再現了該孩童(或主體)所經驗到和母親間的關係而且表達出了孩

    童的內在心理世界。

      當學者用了“客體”一詞時,他們需要仔細區分他們所指的是否為可觀察的外在的人,

    或內在客體,即某實際可觀察的人的心理再現。當然,他們並沒有隨時隨地注意這樣的區分

    ,因此當某些作者,譬如Melanie Kline,在使用客體一詞但並未特定說明所指的究是一實

    際的人或某人的內在再現時,就會產生混亂。

      精神分析所感興趣的是種種心理再現的內在世界,因為它(才)是某一主體(人)“到

    底是如何”呈現和了解世界以及他或她的關係以便讓治療師了解其行為和動機(的關鍵)。

    只有當事人能反省並談論他或她的感受及關係,治療師才得以獲得有關該人內在客體關係的

    種種資料。

      圖 1.1試圖鳥瞰一個譬如前面所提到著名且世故的演員其內在世界。圖中顯示該演員所

    呈現關於他本人以及重要他者--即生命中的女人們,還有他的父母等的種種內在再現。這

    些源自過去所產生的再現可作為情緒的過濾器(emotional filters),它豐富並形塑了當前

    他對人們的感知以及他和人們間的關係。

    3.自體再現(Self Representation)

      除了客體形像或再現外,嬰兒內在心理世界的另一面包括它本身所發展出來自體的再現

    。自體再現即是當小孩和客體或其環境中重要人物建立關係所經驗到自體的心智表達(

    mental expression)。

      嬰兒在一開始時是無法區分客體與自體;客體似乎是自體的部分或某些面。因之,嬰兒

    是無法區辨母親的乳房和它們自己的大拇指,後者是嘴巴在意外情況下發現而加以吸吮的。

    逐漸地,嬰兒開始去區辨客體與自體、非自體與自體以及客體再現與自體再現。

      客體與自體的心智再現通常本身即依附著情緒能量(emotional energy)。在孩童發展

    初期,該情緒能量或情感帶能(affective charge)是一種愉悅或不愉悅感。造成嬰兒不愉悅

    感的東西被納入並內化為內在壞客體(inner bad object)。也就是說,它的心智不成熟度

    只容許嬰兒以“對我有好處”(good for me)或“造成我痛苦”(painful for me)的主

    觀言詞來體驗世界。孩童還無法區分內在壞客體即是外在世界中某位挫敗或驚嚇到該孩童的

    人。

      如果孩童感受到愉悅時,那麼因為那個令人滿足的客體以及孩童的需求被滿足之故,孩

    童乃是“好的”。如果孩童有不愉悅感受(由於那令人挫敗或“壞”客體所造成之故)時,

    那麼孩童在他或她自己的自體再現中,即是“壞”的,而該孩童的需求很可能沒有被滿足。

      「自體再現」是在形塑一個人如何和他人及外在世界相互關聯。例如:某人白手起家終

    於致富,但他的自體形象可能沒有改變,所以他可能繼續穿著邋遢,因為他仍繼續視自己為

    需要省吃儉用不要“浪費”金錢在自己的衣服上。一位客觀的觀察者會注意到這個人富可敵

    國,但是觀察者只能對那個決定他如何花錢的那個自體來加以猜測其內在(自體)形像。

      有些客體關係理論家強調自體再現是多麼常和其它的心智過程,諸如投射與各種不同形

    式的認同與內化作用等相互連結。例如:這可能牽連到在心智上把某個人自己的感受投射到

    其他人身上,然後以該內在扭曲了的知覺感受作基礎來對著他人做出行為。例如:一位精神

    異常的殺人犯,對著逼近他的警察開槍,並大叫:“殺了我吧!殺了我吧!我有罪!”他自

    己的罪惡感被投射到警察身上,而他要他們以他的罪來懲罰他。另外一位不同的人可能不會

    用這種方式外化他的攻擊感受,而是藉著強烈的罪惡感把攻擊指向他自己或是以某種自殺的

    方式對自己進行身體上的暴力攻擊。

    4.部分客體與完整客體(Part Objects and Whole Objects)

      心智世界的形像與再現並非總是完整客體,而有可能是部分客體的再現;也就是說,一

    個人的某一部分諸如一隻腳或陽具或乳房,或甚至該主體本身身體部分作為其客體,諸如嬰

    兒所正在吸吮的一個大拇指(Arlow,1980,p.113)。

      “部分客體”這個詞比較常指的是某客體的再現,是該主體本身主觀經驗不管是好的或

    壞的、愉悅或不愉悅的(一個東西)。經驗一個客體,不管是該客體滿足或挫敗了它,都只

    是具備該客體的一個部分觀點,此觀點所指的是一種不是什麼/即是什麼(eiher/or)的性

    質。而看待一個客體,所用的是它同時滿足及挫敗(該主體)的能力,那麼就是把該客體視

    為一個完整客體(whole object)。

      一般而言,嬰兒最早的再現是屬於部分客體。嬰兒,由於其感知及情緒上的不成熟性,

    只能具有很有限的知覺能力,而只能在同一個時刻感知某真實客體的一個特性,諸如養育性

    的乳房所帶來的滿足或者是因缺乏乳房所帶來的挫敗。滿足即是“好的”,而挫敗則是“壞

    的”。嬰兒在此一早期階段是無法承擔同時兩種觀念或想法,亦即它的母親即同時既是好的

    又是壞的。慢慢地,隨著成長與發展,嬰兒發展出了把它母親看作一完整客體既可滿足又能

    挫敗它底能力。

    5.結構(Structure)

      當孩童很很顯地掙扎著要掌控其強烈感受並努力迸出話語來說明為何他或她在哭泣時,

    觀察者可以看到有許多心理功能跟所謂的“自我”(ego)相關而在那裡運作。通常自我、

    本我及超我這些概念就像其它各種不同的心理過程與關聯方式般,被認為是“結構”(

    structures)。結構指的是種種組織良好且穩定的心理過程與心理功能;它們是些概念,不是

    東西。觀察者只能從其行為或內在經驗中所呈現的來認識那可能的結構。

      至於如何在人格中建構起結構,則每位理論家的解說各有不同。有些理論家強調潛抑的

    本能與感受(所扮演)的角色。其它理論家則強調內化的過程,例如藉由父母所習用的某種

    功能被納入孩童中且加以建構,以致孩童本身如今習用該功能。

    6.自體(Self)

      “自體”含有比“自我”(ego)一詞較不同層次的概念。觀察者是無法直接看到自我

    ,因為它是只存在於心理學書籍中的一種抽象概念。但自我是作為心理功能的一個組織者而

    成其概念的,它可以在下列諸如思考、判斷、整合等等功能的呈現中來加以觀察。而自體則

    有很多意義上的用法--最寬廣的用法指的是完整的主體(whole subject),而和週遭外在

    客體世界相對照。自體是我們對我們是什麼樣的人的基本經驗。自體可以被了解為包括所有

    心理機能,也包含自我,的一個上層整合(superordinate)的一較寬廣的組織。

      一些自我心理學家(ego psychologist)會把客體關係看作是由自體的上層組織所進行的

    重要功能之一,所以客體關係比較不是屬於某種心智機構(自我)而比較是所有的總和。客

    體關係是發生在自體與其客體間,而不是在本我與客體或自我與客體間(Meissner,1980,

    p.241)。

      我們能對自己再現我們自己,縱使實際實現自體再現的內在功能的是自我。因之,自體

    可以是某一個體的自體再現。此一自體再現類似客體再現,但在抽象層次上則不同於作為人

    以及經驗之所在地(locus of experience)的自體。

    7.分裂(Splitting)

      “分裂”是包括客體關係理論及自體心理學所強調重視的許多心理機制之一。此機制包

    括種種的正常發展過程以及防衛過程。嬰兒利用分裂機制來協助其整理混亂的早期生命經驗

    。在平靜的子宮環境之後,嬰兒經驗到的生命是一個吵雜惱人的、混亂的不連續性,而分裂

    機制的使用是跟下列發生的過程有關,即讓嬰兒把儘量多的他或她可應付處理的環境讓其進

    到生命中來,而不要是整個讓人難以吞嚥消化的經驗。因之,早期的分裂指的是不夠成熟以

    致無能力把不相容的經驗合成為一整體。

      例如:嬰兒有很強烈的矛盾感受(如愛或恨、愉悅或挫敗),但以它不成熟的覺察度來

    講它一次只能抓住當中某一個感受或想法。結果是某一部分客體的再現,該客體只能具備一

    特別屬性,諸如“令人挫敗”;而看起來有點矛盾的“愉悅施予”則被排除於嬰兒的覺察之

    外。只有在嬰兒愈來愈成熟的時候,它才能同時整合某一客體或經驗它那看起來似乎矛盾相

    反的面向而成為穩定形像,譬如讓人滿心愉悅的母親她的那個令人挫敗的面向。要維繫這個

    脆弱的人格結構,嬰兒乃利用分裂機制把母親的好與壞兩種面向在嬰兒裡面所內在產生的衝

    突感受加以分開。

    8.客體關係理論家們(Object Relations Theorists)

      一些精神分析理論著者可能會被鬆散地併在一起冠以客體關係理論家的名稱。他們使用

    許多精神分析傳統的概念與名詞但卻特別強調客體關係的研究。作為客體關係理論家,他們

    之間有所不同,但他們卻共同享有對關係的看重甚於對內在本能驅力的看重。也就是說,他

    們對人格形塑的看法上傾向給予環境方面帶來的影響力較重於弗洛依德以及其它比較傳統的

    精神分析學者。

      客體關係理論家和弗洛依德不一致處的中心點是有關人格形成方面內在生物學因素與關

    係影響力因素兩者的相對份量。此種從弗洛依德早期有關客體觀念以及早期關係本能層面的

    轉移,意味著客體關係理論家將焦點放在前伊底帕斯期的發展,就如同自體再現與客體再現

    這些用語所說明的般。因之,在他們有關人格發展及形成的研究中,客體關係理論家一般會

    把重點放在環境的影響力上甚於內在影響力。理論家愈是不強調內在的生物因素,也就愈看

    重個體如何透過家庭中的關係發展其自體以及這個自體接下來如何以其特有的方式來和他人

    相關聯。客體關係理論家在一般性方面是研究關係障礙而對邊緣性及類分裂人格則頁獻出了

    重大的洞見。

      客體關係理論家們,諸如Melanie Kline、W.R.D. Fairbairn、Edith Jacobson、D.W.

    Winnicott、Margaret Mahler 以及 Otto Kernberg 等人都將在以下各章中逐一介紹。這些

    理論家之所以出類拔萃是因為他們富創見且具影響力的觀念大大地幫助了治療師們了解人類

    以及人與人間的關係。

    9.自體心理學(Self Psychology)

      自體心理學指的是柯胡(Heinz Kohut)及其追隨者所做的工作。柯胡對客體關係的理

    念及弗洛依德的概念作了一些改變。由於他在自戀性人格違常方面所做的工作,使他對自戀

    (人格)方面所看到客體關係(理論)的某些面向乃有其不同的強調點。他改變了自戀人格

    有關的古典看法,即以弗洛依德的觀點來看認為是正常人所歷經的一個階段,他則認為自戀

    人格有其自身的各別發展,而它本身的病理形式則需要特別的治療。

      自體心理學的一個重大課題是自體身上有關情緒投資(emotional investment)的本質

    與種類。柯胡談論的是情緒投資,而弗洛依德則是欲力(力比多,libido)投資。弗洛依德

    暗指自戀的人--即由於其將欲力投資在自己身上而以一種不健康方式“愛”自己的人--

    無法和他人形成關係而且因為他們無法和治療師建立關係因而無法加以治療。柯胡對自戀則

    有不同了解,他相信自戀的人是可以有關係或有其客體關係的,但這關係是所謂的自戀性客

    體關係。這意味該人和客體相處是把它當作自體的一部分或該客體對這自體起著一個非常重

    要、攸關生死的功能。這類扭曲了的關係需要的是一種和精神官能症有所不同的治療。

    10.“個案”研究(“Case”Study)

      再一次簡短地提及灰姑娘或可闡明某些關於內在再現與結構、斷裂(fragmentation)與

    分裂(splitting)等概念。或許灰姑娘把她的繼母視為需索無度而讓人不快的人,是一位相

    處起來讓她感覺處處要提防、悶悶不樂甚至鬱鬱寡歡的壞女人。另一方面,她則把仙女般的

    教母視為非常棒的、全然施與且讓灰姑娘覺得精神奕奕、充滿力量的人。和王子在一起,灰

    姑娘覺得像個女孩似的,溫柔體貼,非常地想和他在一起。只要有那麼一點點想像上的擴大

    ,就有可能注意到灰姑娘她和人們在一起時行為上和感受上會是如何不同,就好像她內在有

    著非常不一樣的次自體(subselves),以一種未整合的方式彼此競爭著。那些和她相處的人

    可能會發現到她的情緒轉變成不自在。她也可能會覺得自己斷裂掉了,在不同的情境下成為

    一個迥然不同的。 

      她的自體再現給了她一個去感受和思考自己的方式,部分是意識的,部分是潛意識的。

    自體再現和客體再現是密切地連結在一起的,所以在她和她所不喜歡的繼母的關係中,灰姑

    娘會覺得自己糟透了。而在她和一個是屬於好客體的人如仙女般的教母的關係中,灰姑娘就

    覺得自己很好。灰姑娘對自體及他人會覺得是在非常強烈的好與壞兩極端上,我們就叫做「

    分裂」(splitting)。分裂,是孩童的一種防衛而可以持續到成年期,它意味著一種孩童期

    的創傷而可能已然瓦解掉內在結構。灰姑娘因失掉親生母親所帶來的創傷可能真的已經造成

    足夠的瓦解而在灰姑娘身上有著整合上的匱乏以致她真的體驗到情緒的變幻莫測以及強烈感

    受。她的感受以及她和人交往的方式,就像是不同的自我狀態或不同的次自體,就會被體驗

    為無以名狀的情緒變幻莫測以及一種斷裂或解體(coming apart)的感覺。相對來看,整合

    會意味著把不同的次自體凝聚成為一個完整獨一無二的人格,對不同的情境有著一致性的回

    應。

      精神分析理論的核心議題在強調各種不同概念模式之間重要的異同。每一個模式對某一

    個案--諸如灰姑娘或者是她的王子丈夫--都會採取一種不同的方式以及不同的焦點去加

    以處理。(第一章待續)

客體關係與自體心理學:導論(第二版)

麥克‧克萊爾(Michael St. Clair)著

陳登義 醫師譯

第一章 客體關係理論與自體心理學(續)

三、關鍵議題

  好的理論是前後一致的,而當理論的一部分改變了,就會在整個理論上產生一個波浪效

應。這在客體關係理論及自體心理學理論家們曾在許多方面和古典弗洛依德理論模式有過角

力而糾纏不清的精神分析理論上發生過。當這些理論家們從弗氏的強調本能驅力模式轉移到

更為強調人際關係和自體模式時他們把不同的強調放在許多重要課題上。我們所要檢視的重

要課題中包括下列四大項:(1)客體本性以及弗氏對本能驅力的強調的轉移,(2)精神

結構的本性與形成,(3)從客體關係的角度來看發展階段以及(4)論衝突的不同觀點與

對治療所造成的後果。

1.客體本性與本能(理論)的轉移

  弗洛依德人格理論的根本基石之一是本能驅力乃人類基本動機的概念。有關驅力的主題

--即它們是如何被轉化和阻斷--散佈在弗洛依德的所有著作中。本能是天生的,而孩童

的最早期內在精神狀態即是原初自戀狀態(state of primary narcissism),此時自我(ego

)是力比多本能的客體,並沒有任何孩童可投注其精神能量的外在客體。因此,依弗氏理論

,人類並沒有預先注定的束縛(preordained tie)。驅力先於客體存在,甚至藉由滿足與挫

敗的經驗而“創造”了客體,而驅力基本上決定了關係的品質。弗洛依德把客體看成是來滿

足衝動的。只有在弗氏後期的著作中才絞盡腦汁想說在他的理論中到底要如何置放個體和外

在世界的關係。因此,基本上來講在弗氏的驅力模式中,客體是驅力的創造物,客體關係是

驅力的一函數(function)(cf. Greenberg & Mitchell,1983,pp. 42-44)。

  客體關係理論家們用許多不同的方式在談論客體,但一般而言,他們都不像弗氏那種光

以本能驅力來討論客體的方式。梅蘭尼‧克萊茵(1975a,1975b)是第一位修正弗氏模式而

更為強調人際環境對人格發展上決定影響力的人。她保留本能驅力的相當主要角色而視嬰兒

與其客體間的交流互動幾乎全部藉幻想(phantasy)的轉化或再現所依以為用的驅力而成(

Gedo1979,p. 362)。克萊茵的影響力使得費爾邦(1934/1954)從根本上修正了弗洛依

德傳統而標舉出一個“純粹的”客體關係主張。費氏理論主張人類的主要驅力是對關係的驅

力,而不是生物本能的滿足。因之,他以人際交流互動而非生物本能來看待人格及其動機。

  客體關係理論將生物本能為動機的看法轉向為以尋求人際關係為動機具有一重要後果影

響力。客體關係理論家們把本我的功能分派到自我;也就是說,他們把力比多能量附屬到自

我上。

  費爾邦從根本上脫離了弗氏的力比多能量模式而在概念上拋掉本我,同時發展出一個統

一的、有其自身能量的自我之概念。改變精神能量的本性導致費氏產生重大改變。亦即,他

不去區分結構與精神能量。在他的模式中,自我尋求的是和客體間的關係而不只是試圖去控

制一個不守規距的本我。根據費氏的看法,如果孩童和父母的關係是好的,孩童的自我就是

完整的。相反,如果關係是壞的,孩童的自我乃建立起補償調整性的(compensating)內在

客體。這基本上意味著結構與能量都存在於自我之內。

  其他的客體關係理論家,如艾迪‧賈克森(1964)及歐托‧康伯格(1976),則試圖發

展能統合客體關係而不犧牲掉本能驅力以說明發展與動機的模式。他們統合性的企圖通常會

包括改變用語的意義而使用像“客體再現”這樣的概念。

  海因茲‧柯胡(1971,1977)則把弗氏的將客體與力比多驅力放在一起的看法置於一旁

。柯胡的重點不是在兩個各別且不同的人之間的客體關係上。柯胡發展出對客體的自戀性投

注(narcissistic investment)的概念。自戀性投注是以他們和自體關係的角度來看客體;也

就是說,客體被經驗為自體的一部分或者是為自體在展演一些自體還無法發揮的功能。在他

的晚期著作中,柯胡視本能驅力為續發性的而把重點放在自體及其非常早期和自體客體間的

關係上;也就是說,某一客體被視為是全能的,為著自體而執行所有的重要自我價值(

crucial self-esteem)方面的功能。

2.心理結構的本性與形成

  結構,是一個隱喻性地使用而可能不是佷正確的概念,它所描述的是人們的心理組織與

構成它的各個部分。弗洛依德把這些人格的各面向描述為本我、自我與超我。

  觀察者是無法宜接看到人格的內在組織,因為那是一個假設性的構成,但卻也是在那個

人身上可以看到的一個穩定型態與一致行為。古典精神分析驅力模式所關照的是驅力的潛抑

(repression)如何在自我從本我中浮現時扮演一中心角色。對弗氏而言,自我是不斷地在

依賴本我的能量(而存在)。

  客體關係理論家普偏都挑戰傳統上弗氏對結構的理解。他們注重外在客體(父母及其他

孩童世界中的重要人物)對建立內在精神組織的影響力。人格的組織與建立源自內化作用(

internalization),這是個體要把其環境的各種調節性互動與特徵轉化為其內在的規則與特

徵的一個精神過程(Schafer,1968,p.9)。客體關係理論家更為重視(作為)處理關係的

內化作用甚於處理驅力的潛抑作用(cf. Kline,1983;Sternbach,1983)。

  結構形成所包括的是當孩童外在世界某一面向被拋棄而為一外在客體並藉由認同過程進

入自我裡面,以致成為該童內在世界的一部分底一個過程。這個新的內在機構(agency)擔

負著那個以前由外在世界中的人們或被拋棄客體所擔負執行的(種種)基本功能(Ogden,

1983,p.228)。這樣的一個機構以傳統的弗洛依德用語來講就是超我,因為它批判並且威脅

了自我就如同父母所佔據的位置般。然而,費爾邦使這同樣的機構成為自我的一部分並將之

稱為內在破壞者(internal saboteur)或反力比多自我(antilibidinal ego)。

  歐托‧康伯格,和費爾邦不同,他尋求的是客體關係與弗氏結構模式的整合。他的折衷

看法是把客體關係組群(units)視為自我作為一心理結構時的基本重要建構磚塊。這些客體

關係組群,自混沌中組合了自我,它們是對客體作反應時的自體形像,每一個形像都有它特

定的感覺調調(feeling tone)。

  把一客體帶進自我意味著在心理內建立一機構;也就是說,人格的某一面內在地擔負著

一些之前由外在客體所擔負的功能。傳統精神分析模式是以這種方式來說明超我的形成,而

客體關係理論家則用這個作為說明自我形成的一種方式。他們把結構形成理解為內化一“和

某一客體的關係”(relationship with an object)的一項過程。這是康伯格有關客體關係

組群概念以及費爾邦把自我的部分加入客體的基本根據之一例。

  柯胡的有關結構的關注點則是一凝聚自體(cohesive self)的形成。這是由他所稱“變

形內化作用”(transmuting internalization)所建立而成的,這個過程是自體逐漸從客體抽

回自戀性投注,這些客體原來是為自體擔負功能而現在自體已能擔負了。自體的這些功能包

括現實感、調整自我價值感等等--所有這些都是早期的作者們所分派給自我的。

3.以客體關係用語看發展階段

  弗洛依德的發展理論重心是在本能能量於身體地帶(bodily zones)上進行性出現上,

諸如在口腔、肛門及性器階段中所發生的事情。對他而言,伊底帕斯期大約發生在三至五歲

間,是一個革新期(period of innovation),即孩童從兩人關係(母子或母女)轉到三人

關係上。對弗氏而言,伊底帕斯危機的理解對客體關係(力比多在客體上的投注)以及精神

官能症型態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

  客體關係理論基本上是發展理論,用以檢視伊底帕斯期以前的發展過程與關係。費爾邦

、馬勒、克萊茵以及柯胡等人都把發展危機設定在較早時期並且用異於弗洛依德的用語。他

們認為攸關重大的發展課題是孩童從融合(fusion)及依賴母親的狀態轉到更多獨立及更多

分化(differentiated)的狀態(cf. Eagle,1984,p.185)。孩童在這個融合與共生的早期階

段間填滿了他的自我價值之“槽”(tank)。此期間有了差錯斷裂(disruption)就會導致

孩童感覺到被淘空及空虛。

  客體關係理論把自體的浮現與和客體的關係成熟度之增加連結在一起。看看孩童和母親

的關係及過程,客體關係理論探討了精神結構形成的時機,特別是自我,以及精神結構和客

體間所具有關係的品質。

  自體在特定的發展階段上有能力具備不同性質的關係。這意味著自體,原初是融合而無

法和母親這個客體分化清楚的,當它能分化清楚且和母親分離開來能經驗自己時就會變得更

為獨立。馬勒(1968)描述了孩童會從共生移到各別分離且為獨立個體。和馬勒不同的是,

柯胡利用成年人在治療中所出現的資料去追蹤早期自體對自體客體的倚賴。柯胡描述了一個

凝聚自體的發展情形以及所可能出現自體在發展上的停滯(arrests)。

  康伯格對這些同樣的分化過程則是以自體再現與客體再現的融合乃至逐漸建立起一清楚

分化的自體再現方式來描述。

  在早期的伊底帕斯前期及伊底帕斯期,孩童的客體關係似乎並不是處在本毛與客體之間

或自我與客體之間,而是在自體(或其心智再現)與客體(或其在自體內的心智再現)之間

。不同的理論家有不同的解說--而產生了難以回答的疑問。例如,若感知功能,甚至是對

自體的內在感知,是歸因於自我,那麼怎麼會在自我浮現之前會存在有客體再現呢?是否有

某些原始自我永遠是和本我同時存在呢?自我是比前面所認為的更早浮現出來,比弗洛依德

所認為的還要早?

  梅蘭尼‧克萊茵斷言自我從出生即存在,而她把許多組合的過程,甚至是伊底帕斯課題

,都分派到一出生之後的期間。她的兩個發展“位置”(positions)都是在一歲以內發生的

。費爾邦則藉由考察那自我和客體的關係之成熟度的增加來解決自我發展上的疑問。

4.“衝突”及其對治療所產生的影響

  客體關係及自體心理學的理論家對(心理)困擾的看法不同於古典的弗洛依德模式,因

而對治療有重的不同影響。

  傳統的弗氏模式對心理困擾的理解是視為本能需求與現實需求之間的衝突,即本我、自

我與超我之間的衝突。孩童期未予解決的衝突,特別是未完成的伊底帕斯衝突可以在成年期

繼續無意識地存在及浮現。當自我具防衛性地對有威脅性的想法及力比多感覺加以回應時,

一種精神官能性的折衷解決辦法(neurotic compromise)便出現而以精神官能症狀(

neurotic symptoms)外顯呈現出來。弗洛依德學派的分析師會試圖揭開該衝突並尋找該精

神官能症狀的無意識上的原因。

  相反地,客體關係理論家以及自體心理學家對衝突及心理困擾則有不且同的界定,且他

們對病理在精神上的定位更有所不同。心理困擾包括對自體以及心理結構的損害。早期發展

上的缺損(deficits)阻礙了凝聚自體的建立而使心理結構無法整合。這些伊底帕斯前期發展

上的缺損可導致自戀性及邊緣性人格的產生,而這些障礙遠比古典所講的精神官能症嚴重得

多。對費爾邦而言,衝突就正棲息在自我之內而不是在自我與其它心理結構之間。因此,費

氏曾講到自我的分裂(split-off)面向(即壞自我)是和其它自我的部分會有爭戰。

  另一個客體關係理論家和弗洛依德之間爭論的地方是關於攻擊(所扮演)的角色。客體

關係理論家及自體心理學家均視攻擊不太像是一種本能而是對某一病態情境的回應或反應。

早期發展上的缺損以及早期關係上的挫敗產生了攻擊。柯胡視自戀性暴怒(narcissistic rage

)是原始自體(archaic self)對無法取得它所需要所產生的一種回應。康伯格也指出早期的

攻擊是對關係挫敗的一種回應,而此一反應性的攻擊阻礙了客體關係組群的整合。使用了一

個餵食隱喻來描述一個小孩如何正常地“分解代謝掉”(metabolizes)或心理上消化並整合

早期有關感覺與形像的關係組群。母子或母女關係的挫敗使得孩童無法整合這些心理上的建

構磚塊,所以這些(自體形像與客體形像的)組群一直都“未被消化吸收”(undigested)

。作為幼稚化自體的未消化面向,它們乃可回復為原始的感覺狀態與未整合情緒。邊緣性人

格具有強烈的幼稚性感覺狀態導致一個成年人會如同帶情緒的嬰兒般做出種種反應。

  當弗洛依德把重點放在潛抑作用及精神官能性的人格上,客體關係理論家及自體心理學

家則把重點放在人格結構的問題上,其所外顯的是嚴重的關係困境。柯胡認為自戀性人格違

常其自體結構有缺損。自戀人格其關係有困難正反映出那未完成的、原始自體在尋求嬰兒需

求的滿足(fulfillment)。自戀性人格所具有的是一凝聚但原始的(cohesive but archaic)

自體,而邊緣性人格,就康伯格所描述的,其特徵則是斷裂的(fragmented)自體,它在互

相矛盾的感覺狀態中總是以心理上的分裂(機制)來外顯它自己。後面的章節裡會進一步比

較及對比這兩種客體關係理論與自體心理學所曾揭示的疾患。

  精神分析總是強調治療中以轉移作用之形式所代表關係的角色。由於客體關係與自體心

理學理論強調關係在造成病理上所扮演的角色,他們強調治療中的關係是診斷過程的一部分

也是治癒過程的一部分。由於結構上的缺損源自母子或母女關係的早期缺損,所以當治療師

(或分析師)能夠提供病人整合其人格各不同分裂面向所需要的那種關係時,就會產生具有

療效的重新結構(therapeutic restructuring)。治療師所利用的是此時此地和病人間的關係

使病人產生內在改變來治癒病人人格上彼時彼地的缺損。

  治療,特別是精神分析導向式的治療,給病人提供機會去面對他或她與一更成熟自我間

的原始感覺,那個自我是從治療師身上“借來”的。它就像孩童期所有的一個無法處理的感

受終於可以被病人的成年自體所掌握和克服。在治療師面前,病人可以經歷那渾沌的、分裂

的自體面向以及充滿矛盾的感覺,治療師在病人身上可培育出一種當病人還是小孩時所不可

能處理而現在則可加以處理的這些感受。

5.案例說明

  在下列的“案例研究”中,我們可以比較和對照這三個理論--即弗洛依德學派、客體

關係理論以及自體心理學--到底是如何在處理一位個案。

  個案是一位宗教繪畫家,名叫克力佛,他有著一堆強迫症和歇斯底里症。在症狀出現之

前的九年間,由於生命及工作上的問題而處於憂鬱狀態,他和魔鬼訂了一項契約要在九年後

臣服,而當時已到了限期。該契約要求的並非如預期的醇酒、美人及謳歌而是要魔鬼作為該

畫家死去父親的替代者。隨著契約期限的到來,克力弗祈禱著有奇蹟出現,希望神能拯救他

並要魔鬼讓他能脫離該契約的束縛。

  弗洛依德(1923/1981)勢必會將此“案例”視為一精神官能症而認為精神分析可予以

點明癥結。弗氏會據以推測其障礙及在於其心理機制及本能衝動上的問題。弗氏可能會認為

克力弗對父親的過世相當憂鬱,而該憂鬱會使其工作難以發揮並激起恐懼與焦慮。而該恐懼

與焦慮驅使他訂下該契約要求魔鬼來作他所深愛父親的替代者。此契約是一種神經質式的幻

想意味該畫家對其父親所有的矛盾感受。畫家對父親的渴望和內在對父親所具有的未解決及

難以接受的恐懼與反抗之間產生精神官能症性的衝突。藉由投射的心理機制,克力弗把神作

為心中渴望父親的替代者,而其對父親的敵視態度則從魔鬼這個形象上表現出來。這個魔鬼

象徵對克力弗造成困擾,因為它代表不好的、難以接受且令人害怕的本能感受。魔鬼是如此

地令人害怕,因為投射到外在世界的潛意識感受是讓人無法接受且害怕的。在治療時,弗洛

依德會試圖去揭露那些似乎是從發展的伊底帕斯期所未完成議題而來的潛意識衝突。藉由取

得對其衝突的洞識,克力弗或可能脫離掉他的精神官能性症狀。

  費爾邦(1934/1954,.70-74),這位客體關係理論家,則別有一種方式來理解克力弗

。他對畫家的看法不是根據弗洛依德學派衝動(的觀點)而是更外顯地從客體關係來看待。

畫家的精神官能症被視為是由於壞客體附身(possessed)以及害怕潛抑感受回復過來(

return)的一項例子。克力弗所尋求的並非愉悅(pleasure)或衝動的滿足,而是一位父親,

即一個好的客體。

  費爾邦認為孩童會發展出處理來自挫敗或壞客體的困境所需(各種心理)機制。孩童會

防衛性地內化他或她環境裡(屬於)壞的或令人挫敗的(客體)。對孩童而言,他寧可變成

壞的而不是要環境中有個壞的客體,因此孩童會防衛上採取駐留在客體身上的“壞”(

badness)而使自己變成“壞的”。孩童會力求使他環境中的客體成為好的,把他們身上的壞

去除掉,所用的方式是把它們放在自己身上使之成為他或她本身心理結構的一部分。外在安

全感的代價是在其內在留著令人困擾的壞客體;換言之,世界是好的,但現在這個孩童卻是

“壞的”。一旦壞客體在孩童裡面,他或她就必得進一步藉由潛抑任何對該客體或有關該客

體的感受來防衛掉那內化的壞客體。以宗教用語來講,這可以用下述來表示“在神所統治下

的世界中做一個罪人比在魔鬼統治下的世界過活要來得好得多”(費爾邦,1943/1954,

p.66)。罪人也許是壞的,但在神所統治下的世界中是安全的。在由壞的客體所統治的世界

中,既沒有安全感也毫無希望可言(Fairbairn,1943/1954,p.67)。

  依費爾邦的意見,這是克力弗的處境。縱使克力弗在男孩時期,他的父親曾是一個壞的

客體,父親壞的特質也因為兒子能夠去感知並加以關聯的補償性特質而得到平衡。(?)但

是當父親去逝時,壞的特質回復為可覺察(即被潛抑的東西回復過來時),此時兒子也正受

著這個內化的壞客體所擺佈。換言之,克力弗很可怕地成為隻身一人,必須要有個人(

someone)陪伴,即使是這個壞客體,如此他才不會是沒有客體(objectless)或是被拋棄的

(deserted)。所以他擁抱壞客體的同時也使自己對父親產生想要攻擊的感覺並對自己覺是

壞的。對這些攻擊感受所產生的愧疚感很可能會導致憂鬱症的產生。

  然後,費爾邦視該契約為一為了抓住壞客體而有的精神官能性的意圖。魔鬼和逝去的父

親及壞感受是相關聯的;好客體及好感受則和神相關聯。治療就好像一個“奇蹟式的治癒”

(miraculous cure),在其中它可以從潛意識裡解放出那個內化壞客體的束縛,而那個客體

在克力弗的案例中既無法避免且難以承受。費爾邦並不以自我及衝動用語來看克力弗,而是

以他的關係以及那些關係和其內在世界相關性的用語來看待。和好客體(神)相處使得克力

弗重新獲得對他自身好的感受而把壞客體驅除掉。

 柯胡在此案例中則會去找尋自戀性要素(narcissistic elements)並且注意到克力弗和治

療師之間所建立的轉移關係這一類東西上來。父親的去逝使畫家的自戀性平衡恢復原狀(

undid),而契約也會是要表達那個尋求要完成孩童時期所從未完成的原始、未鏡像過自體

(archaic,unmirrored self)的自誇性(grandiosity)。克力弗賣力地在尋找一個會確證(confirm)其貧乏(impoverished)自體的理想客體。他想藉由神奇契約去控制現實以掩蓋其內在的空虛與缺乏自我價值感。一個強有力的、無所不能的客體當可確證他獨特無二的存在並且使他有活生生的感覺。

四、困惑與爭議

至此讀者或有一暗示,即客體關係與自體的研究並不是一個純淨或井然有序的領域。事實上

,客體關係與自體其理論與概念並不形成一個統一的、清楚劃分或放之四皆準的一堆真理,

而是一群根據臨床經驗與觀察所產生論點與概念的集合體。精神分析理論在其歷史演進上是

由早期豐富概念及其應用底重新界定與澄清這樣一個活生生過程進展而成,而不必然拋棄掉

其中的任一概念。這對客體關係與自體的精神分析研究特別是真的。許多理論家與臨床家在

這個知識領域上迭有貢獻而其結果是見仁見智,參考架構上各有重疊、用詞用字也各有不同

,缺乏一個大家都能同意的一整個規範架構(orderly schema)。特別令人困惑的是理論家

用相同的詞彙卻因為不同的取向而賦予相當不同的意義。

  然而,即使缺乏理論上的共識,客體關係理論家與自體心理學其概念仍相當有價值。他

們讓我們對邊緣性及自戀性人格違常增加了一些洞見且在診斷及整合陳述治療策略時多了一

番裨益。除此而外,客體關係與自體心理學的理論家們也把注意力轉到早期孩童發展及非常

早期互動的重要性上。

  本書以下各章的焦點將放在客體關係與自體心理學的主要理論家上。討論將集中在每一

位理論家如何使用詞彙及對發展與心理障礙的理解等重要基本觀念上每一章將會有一案例說

明該理論家是實際如何處理或很可能如何處理該個案。(第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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